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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博物馆】2米的拐杖太唬人!还有更唬人的……

 2020/06/01/ 16:07 来源:每日甘肃网-兰州晨报 陈芊

  拄鸠杖的老人不一般

  1959年武威磨嘴子18号汉墓出土的鸠杖上挂着十枚木简,这些木简上记录着有关王杖的故事。可以说是对那柄鸠杖有关知识的延伸链接——

  首先,我们要明白,这一根杖端镶着斑鸠的鸠杖不是随随便便给老人用的,而是朝廷代表天子赐予老人的。杖是王权的象征,赐予老人的长长的鸠杖与其说是一柄拐杖,不如说是一根仪仗,它与汉朝使者(譬如张骞、苏武等人)出使时手持的节杖是一样的,代表着王权。

  那么,《王杖十简》里记载的持杖老人有哪些权利呢?

  简中记载了东汉永平十五年(公元72年)幼伯受王杖事,并录建始二年(公元前31年)九月“年七十受王杖”的诏书和河平元年(公元前28年)殴击王杖主当弃市的令。

  这三条信息反映了什么内容呢?简中记载了70岁以上的老人被授予王杖,持杖老人拥有的特权:可以随便出入官府;可以在天子道上行走;在市场上做买卖,可以不收税;触犯法律,如果不是首犯,可以不起诉等等。从这些内容上看,手里扶着王杖,也就是鸠杖的老人简直可以横着走啊!朝廷如此优待护持,谁敢不尊老不敬老!

  不敬老那可不是闹着玩的,有没有看清楚《王杖十简》中记载的这么一条:“殴击王杖主当弃市令”,什么意思?意思是说打了持着鸠杖的老人就会被判死刑。弃市是一种死刑名称,就是在人聚集的闹市,对犯人执行死刑,有杀一儆百的意思。打了老人被判死刑还真不是写了吓人的,1981年武威出土的另一批汉简就记载着这样的实例:汉代汝南一个姓王的男子打了一位同是平民的老人,结果后果很严重,王姓男子被抓了起来,判处“斩首弃市”;还有更倒霉的,一个小官发现一个老人有作案嫌疑,就把他抓了起来,结果呢,老人没事情,这小官呢,本意为公事,结果却被杀头。这两人如此倒霉,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对老人不好,倒霉就倒霉在他们动的是持有鸠杖的老人。

  所以,别把鸠杖当拐杖,那是王杖!不只是扶着走路的,更是彰显权利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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