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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类文艺作品可申报“文艺百粒种子工程”资助项目

 2017/11/09/ 06:48 来源:每日甘肃网-西部商报 记者李杨

七类文艺作品可申报“文艺百粒种子工程”资助项目

  每日甘肃网11月8日讯(西部商报记者李杨)省委宣传部近日印发《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“文艺百粒种子工程”资助项目的通知》。

  申报时间:即日起至11月12日。申报受理单位向省委宣传部报送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。逾期不予受理。对审核通过的项目,每项给予两万元资金资助。由省委宣传部向初审单位一次性拨付,初审单位负责向资助项目(资助人)发放。

  申报范围:2016年9月2日至2017年9月1日之间正在创作(已完成初稿或部分内容)、符合《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重点文艺创作项目资助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二章规定的长篇小说(含网络小说)、报告文学、文艺理论、舞台剧、影视剧(含动画片和广播剧)、电视纪录片、歌曲,均可申报。往年已获得项目资助、尚未通过验收结项的作品,其创作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资助项目。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资助项目。每位申报人限报1项,各申报受理单位一个艺术门类限报3项。申报人向申报受理单位申报项目,由申报受理单位进行初审排序后上报省委宣传部;省委宣传部负责对初审项目进行汇总复核,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终评,终评结果向社会公示。

  审核通过的项目:每项给予两万元资金资助。项目申报期间,申报人不得申报其他同类性质扶持资金。申报受理单位未经申报人允许,不得将申报项目信息泄露他人或作其他用途。

  所有申报项目:均需填写《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“文艺百粒种子工程”创作项目资助申请书》(一式8份,其中原件1份、复印件7份,样表见附件1)。长篇小说(含网络小说)、报告文学、文艺理论作品提供创作初稿或部分片段稿1份。舞台剧、影视剧(含动画片和广播剧)提供剧本初稿1份。电视纪录片提供文学脚本和拍摄大纲1份。歌曲提供歌词和曲谱1份。所有申报项目由申报受理单位签署明确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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